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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济宁市学生资助政策解读——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 信息公开 -

【学生资助】《济宁市学生资助政策解读——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一)

资助项目: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无需申请,依据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四类优先保障对象实行主动资助。

资助项目(二)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比例: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出具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特困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无需申请,实行主动资助。

济宁一中教育处

2017年9月15日

       济宁市第一中学始建于1902年,初名为直隶州官立中学堂,系清末山东省兴办“新学”之一。1931年起为“山东省立第七中学”;1942年至济宁市解放前夕,为“山东省立济宁中学”;1951定名为济宁第一中学。1962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重点中学,1981年成为省教育厅确定的办好的19所省重点中学之一,1992年被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学校。

   校区地址

北湖校区(济宁市太白湖区圣贤路11号)

太白校区(济宁市任城区南北晁家街1号)

任城校区(济宁市任城区任和路路北科苑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