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济宁市第一中学
地址:济宁市中区南北晁家街1号
宗旨: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业务范围:高中学历教育
法定代表人:李岩
事业法人证书号码:事证第137080000141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427.6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第一中学(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第一中学。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南北晁家街街1号。
第四条本单位是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宗旨是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第七条本单位业务范围:高中学历教育。
第八条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单位决策机构是党委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党委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根据济宁市编制委员会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办公室、教务处、教育处、教科研处、安全保卫处、总务处、财务处、工会、团委等9个内(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办公室职责:
1、做好上级文件和公文的收发、登记,上报工作,并根据学校领导的要求组织落实文件精神。
2、起草学校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学校文件。
3、负责职称评定、升级调资、评先选优、考勤考绩、请销假及各类报表等工作。
4、保管党、政印鉴、签发介绍信、证明等,接待外调外访人员。
5、负责安排学校领导布置的各种会议和其他主要活动,准备会议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定期整理装订存档。
6、协助做好教职工劳中福利工作和离退休职工工作。
7、制定车辆管理及使用办法,合理安排用车。
8、根据外事及有关部门和学校安排,做好外籍教师的聘任及管理工作。
9、按照上级及学校的要求,做好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1、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对外宣传工作,办好学校《工作简报》。
12、办公室主任应协助正、副校长处理好学校日常事务工作。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全校教育和教学工作,领导和团结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工作,努力提高学校教育和教学质量。
1、教育教学工作
(1)组织教师理论和业务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教师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观念。
(2)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老师进修计划,制定教学常规,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以保证教学计划的执行。
(3)领导各教研室工作,指导教研室制定具体教研工作计划,配合教科研处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4)及时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听课,检查备课和学生各科作业。在期中、期末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分析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指导老师改进教学并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估。
(5)协助教育处、共青团、学生会的工作。积极组织肝癌这生课外活动,上好第二课堂,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6)配合教育处指导班主任工作和三好学生、先进班级的评选工作。提出奖励优秀学生的意见,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2、体育、劳技工作
(1)协助校长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增强体质,组织安排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
(2)负责安排劳技课,并配合教育处加强对学生劳动思想的教育。
3、教务行政工作
(1)负责招生、编班、考勤、成绩考核、休学、退学、转学、毕业等工作。
(2)编制任课老师的课表和全校作息时间表。协助校长和教育处确定班班主任人选。
(3)作好教师教学活动(上课、辅导、教研活动、教学会议等)的考勤工作,及时安排调课、代课,协助办公室建立教师的档案。
(4)加强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切实为教学第一线服务,及时解决教学参考书和工具书,管好各类教学挂图和仪器等。
(5)办理文印工作,对试题、计划、总结等资料分类归档,积累资料。
(6)加强对本处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树立为教学服务的观念。
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科研处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校教师的教育科学理论学习。
3、承担国家、省、市级教育教科研课题,确定并完成校级教科研课题。
4、指导各学科各班级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教师选定科研课题、撰写科研论文。
5、加强青年教师、优秀教师的培养,抓好教师的校本培训,结合学校实际有计划的组织编写校本教材。
6、负责学校课堂和课程改革实验。
7、组织召开各学科教研工作调度会,对学科教科研工作进行评估。
8、负责省市优质课的评选、教学能手的选拔,努力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处职责
1、全面负责班主任工作。审批班主任工作计划,检查督导计划的落实,定期召开班主任会,做好班级和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2、组织召开班主任、政治教师、团委委员、学生会干部等联席会,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研究教育措施,搞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
3、指导学生干部积极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学生干部学习的经验交流,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能力。
4、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和操行等级的评定工作,认真贯彻奖惩条例。
5、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制定校内相应的校规、校纪及管理制度,保证学校有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校风。
6、努力争取校处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配合教务处组织安排学生假期活动。
7、定期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五爱”教育,四项基本原则教育,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共产主义品德教育和革命理想教育,增强团队和合作意识,加强常规训练,树立良好校风和校纪。
8、定期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安排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初步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9、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10、加强对学生的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增强学生的意志品质和纪律观念。
11、积极办好家庭学校,逐步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12、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好贫困生的救助工作。
13、加强对本处室人员的教育,树立为教学和学生服务的意识。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保卫处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实施安全保卫措施,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二、对教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三、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处会议,总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检查安全漏洞和隐患,坚持报告制度。
四、负责处理偶发事件,与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对盗窃、破坏学校财产,诈骗师生财产,伤害师生的不法行为,协调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侦破和处理。
五、负责学校的安全检查工作、学校消防工作、学校门卫工作,领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六、协调职能部门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七、负责保卫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保卫人员的自身征素质和业务水平。
八、完成校长或主管领导安排的相关临时性工作。
总务处职责
1、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工作人员勤奋工作,大公无私,克己奉公,遵纪守法。
2、坚持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贯彻勤俭办学原则,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3、合理安排校舍校产的使用和维修,做好学校物质供应工作。
4、搞好学校规划、绿化、美化工作,创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协助教育处搞好卫生工作。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对用电和食堂卫生的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处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财务科工作计划。
2、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和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制度。
3、抓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加强对本处室人员的教育,树立为教学和师生服务的思想。
4、负责保障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开支。
5、负责管理好校产、物资登记盘点检查工作。
6、负责学校财务帐目、开支情况的审计核查工作。
7、负责学校大型基建项目的资金筹划,合理安排,协调工作。
8、负责校企、三产的财务、财产审计、检查和指导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负责工会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负责教职工、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观念。
3、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开展职工业务技术、文体等竞赛活动,搞好《职工之家》。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向校党委反映他们的建议和要求。
5、抓好女教职工的各项工作,发挥她们在各自岗位的工作积极性,关心、帮助她们,为她们解决实验困难。
6、负责老干部工作,定期组织老干部学习和其它活动,管理好老干部活动室。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委职责
1、贯彻落实好校党、政部门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全面负责学校团委和指导学生会工作,加强对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2、制订学期工作计划,上好团课,定期培训团委委员、班团支部书记。
3、组织全校性的团队活动,指导团支部、学生会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文化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社会实践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4、深入团员青年中积极开展工作,积极经验,大胆实践,不断探索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争做团员青年的知心朋友,并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5、积极协助教务处、教育处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6、协助党支部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抓好教工团支部建设。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三条本单位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济价费字〔2000〕69号﹚、﹙济价费字〔2006〕170号﹚文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四条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五条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2010年9月30日济宁市第一中学党委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济宁市第一中学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济宁市第一中学2015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5年,学校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活动,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科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为适应教育改革的转型发展和实现建设“综合、高端、示范和选择性”优质品牌高中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先进的办学理念,明确的办学目标。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深化我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基础教育整体质量的有效载体,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充分发挥德育功能,深刻诠释育人内涵。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观,充分发挥教育处、团委、学生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班级、年级部、学校职能处室三级管理体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德育工作机制,优化德育评价体系,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科育人”的大德育工作体系。
三、打好学科基础,再续教育辉煌。
学校办学特色建设、推进内涵发展已成为当前新一轮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我校已连续5年实现高考一本上线人数以10%的速度递增。2015届有4人考入清华北大,文理文化课一本上线505人、普本1100人。获得高校自主招生资格人数在全省并列第5名、全国第58名。上线人数和比率连续三年位列全市第一,综合指标进入全省领先行列。这些成绩的背后,是我们一中人传承优秀教育传统,遵循规律,潜心教学,心向一块想,劲往一块使,面对挑战,勇于担当,抢抓机遇,促进自身内涵发展,彰显教育特色的使然。
四、加强师德建设,提高队伍素养。
学校确立了以“尊重人、信任人、激励人、发展人、成就人”为出发点的人本管理思想。逐步建立完善民主、科学、规范的教育管理制度,教学常规制度,过程考核督导制度和对教师的发展性考评制度。建立教师个人成长档案,搭建教师成长舞台。
五、积极课改创新,丰硕科研成果。
走“科研兴教”之路,已成为我校教师的共识。全员参与,抓好课堂教学主阵地,突出学生主体性,科研始终与改革课堂教学、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紧密结合,为教育教学服务,这是一中多年来形成的教科研工作特色。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16项、子课题70余项。教师先后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的论文600余篇,增强了教师的创新能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加强安全教育,创建“平安校园”。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保思想,从规范管理和落实责任抓起,从重点防范和整改隐患入手,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工作常规化、制度化。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成立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传承教育品德,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不断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形态和校园风气。
一年来,不断提升的教育教学质量为百年一中提供了一个乘势而上的新的平台。我们一中人有信心,有决心,秉承百年名校优良传统,抓住机遇,借势发力,着眼“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办学定位,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精心培育名师队伍,推进内涵发展,真正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管理科学、质量一流的名牌学校。不辜负党和政府及全市人民对我们的委托,不辜负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进一步创造百年一中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