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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第一中学后勤服务中心2018年度年检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

济宁市第一中学后勤服务中心2018年度年检信息公开

单位名称:济宁市第一中学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济宁市中区南北晁家街1号

业务范围:负责学校的学生公寓、食堂的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法定代表人:史衍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7508924740

经费来源:自收自支

开办资金:5.6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第一中学


编制实名制: 孔岩 黄静 周宏喜 张恩龙 张庆岱 王云花 夏峰 张云 王晖 闫冬梅 王路 徐文玲 高梅

 

 

济宁市第一中学后勤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第一中学后勤服务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南北晁家街街1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机制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第一中学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做好后勤保障、服务教育教学。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负责学校的学生公寓、食堂的管理及后勤工作。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济宁一中开展业务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第一中学校党委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党委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上级补助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四条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九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1年1月1日济宁市第一中学党委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第一中学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济宁市第一中学后勤服务中心2018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8年度,济宁市第一中学后勤服务中心在济宁市第一中学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学生管理。建立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的学生,对犯错误的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实践证明,一个优美怡人的校园环境,有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集体感等美德;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有助于培养学生形成向往学习、扩大知识面的浓厚兴趣,从而激发学生的智能;良好的后勤保障设施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学生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如宽敞明亮的校舍教室、整洁卫生的食堂伙食、规范高效的安全卫生制度等。同时,学校后勤工作人员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规范的管理行为,也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教育作用。所以,做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使其真正发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作用,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坍塌、防触电、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1、加强公寓值班巡查,中心每天都安排一名科长带班,每座公寓楼24小时有人值班。每晚由值班科长、楼内当班人员、学生生活辅导员带领宿管部学生进入宿舍进行用电安全检查,主任及分管负责人也每周坚持两次进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与学生相互沟通。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宿舍,严格来客登记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协管员,将工作流程,工作量、检查结果认真做好记录,并对违纪行为加一制止,第二天将存在的的问题上报科长,科长根据情况报相关部系作出处理。科室定期对值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检查,提高大家的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

 

2、加强安全宣传。通过宿舍宣传黑板、张贴温馨提示,通报校园安全动态和典型案例,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防止学生上当受骗。定期对消防栓、应急灯、灭火器检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督促保卫处尽快尽早维修,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每学期公寓都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消防演练,要求人人都对灭火器、消防栓进行实际操作,确保在发生事情时都会使用消防器材。

 

(三)卫生管理。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学校卫生制度并严格执行。

 

1、后勤服务中心主要参与学校餐饮、公寓、物业管理工作。吃、住、卫生保洁,对学校后勤而言是最难解决的问题。做好不容易,出成绩更难,稍有不慎就会出问题,给学校带来很多麻烦。从学校设立后勤服务中心目的就是解决这一疑难实现服务理念。为此后勤服务中心秉承重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学初多次反复研究、讨论,并学习鉴见其它院校的经验,制定学年计划、月布置、周安排、日落实、一步一个脚印,从实实在在的工作做起。

 

2、充分发挥宿管部的职能,努力践行“ 三自一主”教育。本年度调整和充实了15名教师进入宿管部的队伍,充分发挥宿管部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我们协管员老师带领宿管部成员,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卫生检查评比,为特色宿舍评比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值班老师参与公寓值班、配合值班老师做好住宿登记、财产登记,住宿安排、并及时反馈学生在宿舍生活中的正当权益,反映我们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需维修的设施,和我们管理人员存在的问题,以便我们及时整改, 从而有效提高我们宿舍管理水平。

 

(四)公寓管理。由于北湖校区的投入使用,住校的学生比较多,所以采取信息化系统加强对学生的在校管理。进出学校和进出学生公寓都要刷卡,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公寓管理服务工作是后勤服务中心又一重要工作。公寓是学生最集中的地方,也是存在问题和困难较多的地方。因此我们始终坚持“服务工作无小事”的原则,把“搞好服务、狠抓安全”放在工作首位,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1、结合学校及后勤服务工作实际,对后勤服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学校制定了《后勤服务中心公寓岗位职责》。努力使之趋于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规范完善落实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寓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参照其他学校经验结合我校出台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科室自身工作实际,对我校公寓的劳动纪律、岗位职责、管理办法、住宿要求、用工规定等进行不断修改完善,做到科学合理,体现人性化并逐步实施。印制后发到每位工作人员手里。学习领会铭记于心,挂在墙上,让工作人员每时每刻都能看到,起到促动作用。虽然起初工作人员感到不适,经过一段时间,大家从不熟悉到熟悉,从不适应到适应,从不理解到理解,这也是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转变。加之在制定的执行之上,采取日考勤制度,不定时查岗,发现违章行为的按照制度不折不扣进行处罚,决不徇私情。经过强化,过去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现象时有发生,到现在基本能够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保证值班室24小时都有人值班。

 

2、加强学习、相互沟通、凝聚力量,实现上下齐抓共管。利用每周四下午例会,一方面学习领会上级、学校、中心新的精神和工作任务,另一方面总结公寓一周的工作情况。面对面的谈成绩、 摆问题、现场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更主要的是把例会作为值班人员工作交流的平台,让大家畅所欲言,谈自己工作成功的做法和难以解决的问题,为公寓做好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既激发正能量,也形成和谐积极向上工作氛围,增强科室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借此将关系到职工个人信息、工资、职称等切身利益进行通报,维护职工利益,感受学校、部门和科室的人文关怀。

 

二、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过这几年北湖校区的使用,校园、餐厅、宿舍在使用和管理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给学生提供了安全和便利,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一)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修养,提升校园文化品位,陶冶学生情操,丰富宿舍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自律、自理、自立与自我教育的整体氛围与风气,创造更和谐美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与关心下,我单位根据学校的安排,组织举办了特色宿舍文化评比。特色宿舍评比,分为卫生保洁、内务整理、文化教育三大内容,先由宿舍成员写出书面申请,由生活指导老师带领宿管部成员连续一学期评比后,再由各楼负责人、生活指导老师、宿管部成员一起,根据特色宿舍的数量、评比宿舍分值等要素,最终评出特色宿舍,在评比整个过程体现出公平、公证、透明,中心拿出一定的资金进行物质奖励,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从而带动公寓文化、卫生等整体工作健康向上发展。

 

(二)在饮食方面,根据学生的建议和口味,适时调整饭菜品种及价格,并且学生定期对学校餐厅的厨房进行实地查验,真正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满意,并且此项举措得到了学生和学校教师的一致认可。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各类财产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常用物品损坏现象比较严重。新的一年,将管好用好物资,各部门的设备,仪器设施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的管理体制,落实责任到人,其次,结合校产管理,进一步完善物资的采购,领用,借用管理程序。

 

(二)后勤服务工作创新不够,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新。思路决定出路。新的一年,我们要不断更新观念,提前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努力开创新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规模,做好挖潜增效工作。

 

(三)后勤队伍的建设虽有所加强,但其素质仍需继续提高。来年,将花大力气启动这项工作,以此来规范后勤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物资的采购、保管与使用,以固定资产管理的清理为契机,切实加强物资管理工作。

 

       (五)大力倡导节约,进一步服务教学。

       济宁市第一中学始建于1902年,初名为直隶州官立中学堂,系清末山东省兴办“新学”之一。1931年起为“山东省立第七中学”;1942年至济宁市解放前夕,为“山东省立济宁中学”;1951定名为济宁第一中学。1962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重点中学,1981年成为省教育厅确定的办好的19所省重点中学之一,1992年被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学校。

   校区地址

北湖校区(济宁市太白湖区圣贤路11号)

太白校区(济宁市任城区南北晁家街1号)

任城校区(济宁市任城区任和路路北科苑路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