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济宁市第一中学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区圣贤路11号
宗旨: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业务范围:高中学历教育
法定代表人:李敬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184X6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428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编制实名制:
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中学章程
(修订案)
序言
济宁市第一中学始建于1902年,初名为济宁直隶州官立中学堂,系清末山东省兴办最早的“新学”之一。1914年起为“山东省立第七中学”;1942年至济宁市解放前夕,为“山东省立济宁中学”;1951年划分为济宁第一中学和济宁第二中学;至2000年,两所学校合并为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中学。1962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重点中学,1981年成为省教育厅确定的首批办好的19所省重点中学之一,1992年被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命名为首批省级规范化学校,2013年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
学校依据校史《一中春秋》(2012年修订),在北湖校区设立“校史陈列馆”,讲述百余年办学历程,诠释一中人教育人文精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自主办学,构建现代学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立德树人,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三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济宁市第一中学,简称“济宁一中”,英文全称为JINING NO.1 HIGH SCHOOL。学校现分太白和北湖两个校区办学,地址分别为济宁市任城区南北晁家街1号、济宁市太白湖区圣贤路11号,邮政编码为272000 ;官方网址为:http://www.sd-jnyz.com。
第四条 学校是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隶属济宁市教育局,学制三年。
第五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办学规模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六条 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第七条 学校突出区域示范性、学科综合性、课程选择性,追求高端优质办学,以学生多样化成长、可持续发展为培养特质。
第八条 学校的发展目标为经过三至五年的教育内涵发展,成为省内办学指标综合评价位列一流、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化、信息化、高质量、有特色的品牌高中。
(一)德育建设目标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目标,构建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全员参与、全程培养的德育工作体系。以儒家文化、运河文化为基础,以百年办学文化为依托,构建特色德育课程,打造育人品牌。传承学校百年优秀教育传统,培养人格健全、心理健康、德才兼备的高中毕业生。
(二)教学工作目标
学科建设实现“三个促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升学科素养和职业精神,发挥名优师引领作用,形成一批学科骨干力量,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思想转变和教学方法改进,营造融合与创新、交流与合作、开放与多样的教学文化;促进学科教学信息化和课程管理建设,提升教学资源共享和课程开发水平。
完善课程方案,构建重基础、多样、分层、可选择的校本课程体系;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教学实施环境;提升核心素养,促进个性发展,凸显学校培养特色。
课堂教学以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重点,创新课堂教学结构和教学模式,探讨合作探究学习、个性化教育等教学方式方法,建立较为成熟的学生选课和走班制度。
教科研工作以教育综合改革为导向,立足学科核心素养生成开展教科研,促进教育观念转变和教学创新发展,创造校本科学研究特色,提升面向办学目标的校本培训效益,形成具有我校特质的校本教研管理及其运行机制。
(三)管理工作目标
完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健全高效运行机制,建立协作联动制度,提升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和文化育人水平;改进考核激励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教学效能;扩大对外交流合作,优化办学环境,提升内涵发展综合实力。
第九条 学校的文化精神为:
校 训: 守规则 求实学 敦友谊
教 风: 敬业爱岗 治学严谨 为人师表 立德育人
学 风: 勤学 求真 善思 明理
校 风: 文明 诚信 求实 创新
校园精神: 循道笃行 自强不息
育人目标: 一切为了学生终身发展,使之拥有一个智慧人生
办学理念: 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全面发展,尊重个性
第十条 校徽
上圆弧部分为繁体隶书“济宁第一中学”,取自原济宁一中美术教员刘枕青先生于1951年书写的校牌。下圆弧部分为英文“JINING NO. 1 HIGH SCHOOL”。校徽中间为一打开的书本,上有一棵长出的幼芽。书本寓意学校是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地方;幼苗则表示学生生机勃勃、茁壮成长之意。图案整体设计犹如展翅飞翔的雄鹰,寓意学校为明日雄鹰展翅飞翔之平台。圆形图案内含深沉厚重之意,与隶书结合在一起,意蕴历史文化;弧形设计则动感强烈,能感受到莘莘学子青春气息,奋发向上的远大志向。图案中数字“1902”为学校最初建立的时间。
校歌:维我七中 建设在山东的济宁
青年学子 济济一堂 道合志亦同
负起救国的使命 充当革命的先锋
树立个人的言行 做国家的栋梁
抵抗列强的侵略 战胜那恶劣的环境
来光大我们的七中
备注:1937年,日本侵略者步步进逼,在民族生死存亡之际,在救亡图存的斗争之中,济宁初级中学的师生们创作了激人奋进的校歌(鉴于省立七中在人们心中的深刻印象,校歌仍采用“七中”的说法),以振奋师生的抗战精神,激励青年学子在国家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加入到抵抗列强侵略的斗争之中,以身许国,报效国家。
第二章 校长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济宁市人民政府聘任,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管理任务;
(二)明确办学理念、制定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领导学校行政工作,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岗位设置,创新工作机制,维护办学秩序和持续发展;
(四)领导学校教学工作,落实课程标准,创设办学优势,推进素质教育;
(五)聘任干部和教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六)主持校务、校长办公会议,决策重大事项,督查措施落实;
(七)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发扬民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八)协调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形成合力,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经主管部门考察、审准、备案。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行政事务、教育教学、德育文化、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行使分工职权。
第三章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 学校内设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教育处、教科研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财务资产处、教育教学管理督导室等职能部门,建立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等党群组织,实行年级部及其班级管理和教研室学科教学管理体制。
各部门(单位)明确岗位职能,进行目标考核,各司其职、各履其责、有机协作、提升效能,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办学目标。
党政办公室负责学校党务和行政事务等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校长开展调查研究,协同部门、年级等工作开展;做好编制管理、组织史及年鉴编撰、公文传输、会议记录、电话接听及记录、文件材料、红头文件制作及管理、宣传、校友联谊等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法律、人事(人事代理)、职称评聘、年度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法人年检、绩效工资、劳资、评优晋级、考勤、外事、外联、后勤服务中心、离退休、保险、教师信息采集汇总管理、教职工年度人事工资编制统计、能源消耗、接待、会务、计划生育、简报、报刊、信件等工作;协调政风行风上线,回复市长热线、网络问政平台、民意通等网友提问工作;管理公众号、网站、钉钉系统、综合档案、印章、文印、防疫物资、校史陈列馆、车辆租赁、住房公积金账户、户口等;做好上级以及学校党委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和临时性工作。
教务处负责统筹规划学校三级课程,规范课程实施与管理;指导各学科教研室业务;调配年级师资;负责考务管理、学籍管理、学生综合素质平台管理;协调高考、中考工作;组织年级质量检测和教学评价,督导教学实施,负责教学大数据的留存与分析;负责图书馆、实验室、录播室、艺术楼、体育馆等功能室管理及学科教学设施装备的配备;负责学校标准化考场建设及广播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负责教学类档案管理与教材、教参的规范征订、发放;牵头组织学校运动会、冬令营(夏令营),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教科研处负责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负责课题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和学校面临的教育教学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研究,负责学校师资培训,配合教务处做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教育处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指导班主任完成学生军训学分认定工作;负责省、市、校级各类学生评优工作;负责学生政府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工作;协同年级部,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国防、法制、爱国主义教育;协同年级部,开展特色德育活动,如十八岁成人仪式等;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协同教务处、团委,完成劳动、健康、学生发展指导、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建设与实施工作;负责家校共育工作;负责德育论坛工作;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事务性和临时性工作。
(五)总务处负做好建筑物、道路管网、场地器材、绿化水系景观、路灯及各种照明设施、水、电、气、空调及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工作;维护和管理好校园网络、教室多媒体、中心机房、室外监控及广播、校产,购置及配备物品;管理好学生公寓、餐饮食堂、超市;做好物业管理、校院室内外卫生保洁消杀工作;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礼貌待人、耐心及时服务,做好后勤保障,创建学校育人环境;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六)安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综合治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与师生安全。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保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提升安全防护意识,完善安保措施,细化应急预案,增强人防技防物防能力,优化校园治安环境。
(七)纪委监察室维护党的章程和法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师德师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检查学校各党支部的执行情况;对党员和全体教师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受理和调查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有关党员和教师违反党纪法规的案件;服务并监督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领导干部述廉述职、民主测评、评优树先等其它事项;认真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学校团委负责建立健全团的工作制度,审批新团员入团和超龄团员退团等工作,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团内文书和团籍档案;健全和执行团的组织制度,利用团校、主题团日对广大团员青年及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关心青年教师发展并成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做好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评优、推优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团的工作计划,召开全委会、团代会和学代会等;指导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的工作能力;指导学生社团、学生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学校工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发挥工会作为学校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工会会费管理;依法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丰富教职员工文化生活;做好教职员工的查体工作;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学校老龄工作。
(十)财务资产处负责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资金状况,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控制预算的执行,保证决算的及时、真实、完整,确保资金合理使用;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日常业务处理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经行为,做好财务等各项审计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合规性;负责管理学校各项收费(学费、书费、住宿费等)工作,制定收费管理规定,监督收费执行情况;根据国家规定负责做好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各种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负责做好学校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奖、文明奖及相关补助的发放;负责做好学校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工会会计核算工作、党费账务及食堂账务工作;负责学校票据的购置、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资产及财产管理工作,做好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防止国有资产、财产流失,确保账物相符;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额度标准,组织实施并做好各类政府采购,确保采购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做好各类统计上报工作,事业单位统计、价格指数调查统计、政府债务及基础教育统计等各项系统数据填报;按照规定对财务档案进行管理,财务凭证的装订和保管,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可靠;完成学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教育教学管理督导室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教育督导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健全教育督导队伍,促进办学规范和健康发展;围绕学校阶段工作重点难点,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突出主题开展督导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考核;根据学校安排部署,协助指导各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开展,把握办学规范和工作方向,督导工作任务落实,汇总教育督导信息,及时反馈;组织督学通过专项分工,全过程参与学科教学教研,协助学校把好学科教学质量关,督导重大工作任务、重要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负责收集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年级部负责本年级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协同职能部门,加强班集体建设,承担学校党务行政授权职能,独立制定工作方略计划,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开展校本教研,完成年级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协同其他部门工作开展。
(十三)学科教研室负责本学科教学教研工作。制定学科规划计划,落实学科课程标准,开展学科校本教研,督导年级课堂教学,营造学科学术文化,促进学科教师专业发展,实施青蓝工程,提升学科教学水平和质量。
第十四条 职能部门负责人经过民主测评、公开推荐、确定人选、组织考察等程序,研究确认拟任名单,报上级党委审批后由校长聘任。
第四章 学校制度建设
第十五条 学校党委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党委通过领导教代会、民主党派和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
党委会议是党委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并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或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在会上无表决权。党委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委会议议题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校长及党委委员根据分管职责和工作需要提出;所有议题经办公室汇总后报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校长审查确定。凡提请党委会讨论的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调研,充分酝酿,认真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提出一个或几个可供选择的方案。会议应按审查确定的议题议事,除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实行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中央方针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到基层党支部建设中去,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围绕我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的积极性。
第十六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
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由校长授权,副校长可以就专项工作召开校长办公会,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十八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根据实际情况人员定期组织召开全体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工作的顾问、议事机构。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学校召开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听取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学校根据需要召开工会、教工团员和女职工等各类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职员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设立校务公开栏、举报信箱,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馆,重视学校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学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二十六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学校常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行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
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知法、明法、守法、护法意识和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
第二十九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条 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三十一条 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室,各年级设备课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室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治职能和一定的行政职能。教学研究室主任、备课组长组织本教研室或备课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教学研究室设主任一名。
第三十二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学校执行《济宁市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
第三十五条 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六章 总务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拨款为主。
学校财务科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并依法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使用制度,加强受赠财产管理,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八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财务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和监督。设置固定资产账薄和实物清册,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固定资产调入和调出及资产处置手续,做到账实相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损坏,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侵权者责任。
第四十条 学校制订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对基建、重大维修工程、货物和服务等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
第四十二条 建立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产管理。
第七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 加强食堂膳食卫生管理,安排好师生膳食工作。抓好每天的校园清扫和检查工作。每天坚持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搞好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预防近视、传染病、常见病和食物中毒工作。建立师生健康档案,监测师生体质健康。
第四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保健制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开展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生活和卫生习惯,控制近视率,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在校园内实施禁烟。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师生健康档案。
学校建立医务室(或卫生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十五条 学校贯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 年修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第四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具体落实以及教育处、年级部等部门和师生代表参加的学校食堂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四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学校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四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建立一岗双责制和24 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建立针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预案操作细节。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四十九条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督导或委托其他部门、人员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
第八章 教职员工管理
第五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与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五十一条 学校干部、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依法维护、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二条 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学校教师以“热爱教育,勇于改革,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努力方向。
第五十四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十六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五十七条 学校保障教职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八条 学校实行结构工资制。职员、工人参照执行。
第五十九条 学校每年对教职员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六十条 学校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错误的教职员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教职员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济宁市教育行政申诉办法》提出申诉。
第六十一条 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员工的管理工作。
第九章 学生管理
第六十二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六十三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六十四条 学生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审美、学会选择、学会创造、学会健身”为努力方向。
第六十五条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
第六十六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青年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十七条 学校对表现优异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八条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胁迫或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第六十九条 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报告,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发展报告。
第七十条 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十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七十一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形成教育合力。
第七十二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的任务、委员的产生、任期和职责要求等,由各家长委员会自主决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三条 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与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加强联系,做好家访工作,采取家校合一、协调一致的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第七十四条 与社区建立良好关系,依托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机会。学校本着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有效利用学校自身资源和优势,为社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便利。
第七十五条 学校依靠翰林街道办党委、人民政府,加强同综治、公安、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溺水问题治理等,共建平安校园。
第七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等作用,增强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
第七十七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宽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七十八条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美国、韩国、香港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化、国际化。
第七十九条 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济宁市教育局备案。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济宁市教育局。
第八十二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八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经2021年1月31日济宁市第一中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执行。
济宁市第一中学
2021年1月31日
济宁市第一中学2023年度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关心支持下,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以脚踏实地的作风久久为功,自觉增强标杆意识,把第二批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一年来,学校办学特色不断凸显,办学内涵日益丰富,教育质量稳中有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突出“党建引领”,推动立德树人“落地生根”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统领,明确学校党建务虚求实总思路,把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作为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坚守公办学校政治底色,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主阵地,深入学习教育改革战略部署,准确把握教育强国精髓要义,为学校发展把舵定向、谋篇布局,被评为全市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以来,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开展整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严格对标对表、推进重点措施。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内巡视、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汇总制定问题清单,扎实开展分类整改。
二是全力打造学校党建品牌。立足学科课程育人,打造“百廿传承,厚德长风”师德师风品牌,深入开展“书记讲党课”“发现榜样”、“我和我的支部”征文、“三亮三比一争当”、“我来讲党课”等活动,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争创省级“一校一品”党建品牌。聚焦党建引领、学科建设、实践育人三个方面,构建“大思政”育人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高线引领,按照“四有”好老师要求,以思想政治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强立德树人落实能力培养,强化底线约束,不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新高度。12月28日,市委林书记莅临我校出席学校思政课建设工作座谈会,为师生讲授“思政课”,明确了以思想政治课为引领,以“大思政”育人体系为支撑,指向思想政治能力建设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提升育人品质提供了行动指南。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作风建设。对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要求,刀刃向内,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全体班子成员带队,全方位、全天候深入教室、食堂、宿舍、运动场等场所,深入调查了解学校运行管理情况,紧盯基础性、操作性问题,谋划发展性、前瞻性问题,有效提升学校运行管理水平。
四是提升学科和活动育人成效。以学科德育为抓手上好“大思政”课,落实全员政治学习、培训轮训工作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课堂主渠道,开展“大运河文化带”思政课交流展示、二十大专题报告会、爱国主义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初心使命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用“三八妇女节”、植树节、清明节和世界地球日、中国航天日、学雷锋纪念日、校园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了“砥砺逐梦新学期 风帆再起新征程”“文明修内美 铸就好习惯”、“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反诈宣传进校园 筑牢安全新防线”“扬亚运精神 展青春风采”等系列主题升旗仪式,开展了2023年成人礼仪式、高考备考心理健康报告、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一朝沐杏雨,一生念师恩”教师节祝福活动、“一颗爱国心,听一中师生这样表白”国庆节祝福祖国活动和共产党、共青团员先锋岗和志愿服务,通过主题引领,培根铸魂,落实全环境立德树人机制。
二、紧盯“课程教学”,支撑教育质量“质效齐升”
一是强化教育教学的基础性地位。突出课堂“主阵地”、课程“主渠道”在提升教育质量的核心重要作用,按照办学质量达标要求,完善领导干部听评课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推门听课,年级部、教务等部门巡课力度。出台《关于建立集备教研常态化观摩与考核机制的意见》,明确班子成员包保学科,细化集备教研要求,提升集体备课对教学的指导效果,全面提升备课、上课、命题、作业、评价质量。以“高考引领、贯通培养”的理念,开展学科主题大集备,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谋划教学。本年度,累计听评课90节,集备巡查987次。开展“立标晒课”活动,打造骨干教师引领的品质课堂。提升命题工作在教育教学中的地位,高三周测试题明确原创或修订题目的要求,以命题逻辑倒逼分析学情,启迪教学思路。开展优秀教案、优秀作业评比展示活动,抓落实促执行,向常规要质量。
二是突出课程建设在学科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树立“课程为王”的理念,积极参与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省市一师一优课、市教科院高三复习研讨、高中教学视导等活动。邀请生物、数学、化学等学科省教研员来校指导,不断拉高学科建设标杆。2023年6月,学校成功入选山东省首批省级科学特色高中。以历史省级学科基地为核心,建成四个名师工作室、博士工作室、学科教学实验室。发挥学科基地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送教助研”、“帮扶送课”、校际间联合教研等活动。举办山东省普通高中历史学科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研讨会,集聚全省历史教育精英,探索课程改革新样态。与青岛胶南一中、西海岸中学开展“同课异构”教研活动,以学科课程展示为主要内容,接待内蒙古、广东肇庆、贵州铜仁、湖北随州等研学团队十余个,以学科为支撑的特色高中建设再展风帆。生物、数学等学科以市级学科基地、名师工作室为支撑,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学科影响力、领导力持续提升。历史教研室的高三复习课受邀到烟台一中、东阿一中进行交流,受到广泛好评。体育教研室积极推进“体教融合”项目,邀请山东高速男篮俱乐部专家团队来校指导,学校篮球课程建设上升到新的高度。英语、物理、技术等学科4个课例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精品课”,入选数量居全市第一;1个化学课例入选教育部“实验教学精品课”,是全市高中唯一入选课例;技术教研室2位教师开发的校本课程入选教育部课程建设典型案例,美术教研室3节优质课程资源通过教育部的审核,正式上线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8个课例获得2022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省级优课,14个课例获评2023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市级优课。在第二十一届全国高中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评比中,1位教师荣获一等奖;在省级优质课评选中,我校推荐的4名教师全部获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在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山东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我校推荐的两位教师全部获得一等奖;在济宁市第九批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中,10位老师获“济宁市教学能手”称号。
三是紧盯高考冲刺,科学复习备考,2023年夏季高考成绩稳中有进。
举全校之力支持高三复习备考,盯紧各层次尖子生,开展班班培优、层层培优。一是抓实“领导包保”“工作专班”制度。成立高三工作专班,校级领导深入课堂、学科,针对备考中存在的问题会商会诊,聚力解决。二是抓实“走出去学”“请进来教”工作。上半年组织2020级清北班教师赴湖北襄阳四中、襄阳五中学习培优经验,并与襄阳四中A班教师建立常态化联系。下半年注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参加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与教育强国建设学术研讨会,以更高层次、更广视野谋划学校培优拔尖工作。先后邀请枣庄三中和江苏名师专家、济南市高中数学教研员安学保和江苏省数学名师骆继斌指导尖子生的教学备考。三是抓实“一生一案”“会商会诊”工作。对尖子生的心理状态、精神风貌、生活细节等方面深入观察,对于问题苗头,及时干预。“一对一”进行成绩分析,盯弱项、明措施、补短板,突破天花板。
三、突破专业成长,打造高水平教师“主力军”
把教师专业发展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以“聚焦聚力、实干争先,以务实举措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湖南长沙举办暑期教师培训,切实提升教师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强化教师在学科建设、教育科研、课程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素养能力。做好国家、省市继续教育平台的注册、报名、学习工作,做好常态化提醒,确保应学尽学。
加强班主任工作能力提升,通过班主任例会、班主任工作室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青年班主任尽快成长,提升教育管理水平。组织全体班主任参加“2023·未来班级建设交流暨全国名班主任报告会”、2023年秋季学期班主任育人能力提升培训会,持续深化班主任团队立德树人落实能力建设。
四、坚持“五育并举”,营造全面发展“多彩空间”
以五育并举为特色亮点的各类社团课程如火如荼进行。历史社以“守护孔博文物 传承孔府家风”为主题在孔子博物馆开展研学活动,以“探寻博物馆,感受悠悠运河情”为主题在济宁市博物馆研学活动,历史教研室以“在社会变动中倾听历史脉动”为主题,举办首届历史论坛,以“探寻校史、立足时代、服务国家和人民”为目的,举办首届“校史杯”竞赛,同时深入多学科融合育人,成功举办首届历史漫画大赛。地理行知社走进济宁城市展示馆,探寻济宁的发展历程。辩论社举办“青春心向党 思辨展风华”校级辩论赛,校辩论队参加山东省第五届普通高中学生辩论赛,获省三等奖,选派学生参加济宁市第十届“国学小名士”中华经典诵读电视大赛,获优秀奖。太白文学社获评全国百佳校园文学社团。心理教研室指导心理社举办的“5∙25学生心理健康日主题活动”,通过省教育电视台向全省展示活动效果。在济宁市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舞蹈和器乐专项展示活动中,我校舞蹈社参展节目《青春骊歌》一举夺魁,获得全场最高分,交响乐社团精心创编的室内乐作品《Tico Tico》,获中学组第一名。美术教研室以社团课程为依托申报的印染艺术技艺,成功入选全市第二批传统文化技艺传承示范校名单,为全市唯一入选的普通高中学校。2022级学生参加《好学济宁·大有可“V” 济宁市2023“强国”星主播大赛活动》获济宁市教育系统决赛一等奖。我校男子篮球队在在济宁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篮球比赛中获得高中男子组冠军及道德风尚奖,女子篮球队获高中女子组季军。在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我校赵方铭同学摄影作品《城市中的一道光》荣获中学组三等奖,为山东省高中组唯一获奖作品。5月26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2022年山东省中小学体育美育劳育典型案例名单,我校的五个典型案例均获得山东省一等奖,是山东省高中段学校中获得一等奖最多、囊括类型最全的学校。在全国青少年信息素养大赛华东赛区复赛中,8名同学取得省级奖项。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赛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1人,三等奖2人,同时1人获第三届NOI女生竞赛三等奖。在由第19届杭州亚运会组委会、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主办的第四届“中外人文交流小使者”中外经典诵读全国总展示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在接待台湾艺术大学、台中教育大学、济南大学、东阿一中、界首一中等考察团队的活动中,学校艺术社团、历史社团和志愿者的热情服务和卓越能力,展现了百廿一中学子积极昂扬的精神风貌,给来宾留下深刻印象。
五、打造开放办学“立体空间”,全方位提升教育满意度
做优学生发展成长环境。10月-11月,教育处牵头,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学生管理示范月”活动,由校级+中层+年级部组成督查小组,制定7项清单,每周至少2次突击检查,规范学生行为,以精细、闭环的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学生管理实效,营造文明和谐、团结进取的校园氛围,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正向激励,关爱为先,制定《班级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十佳班级”评选和“书香班级”创建活动,定期在公众号对获奖班级进行风采展播,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
做优家校协同共育环境。注重提升老师尤其是班主任的群众工作能力,根据班级情况,开展家长进校园、家校恳谈、学情恳谈等做法,构建起家校协同的立体空间,为教育教学营造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4月15日举办春季校园开放日活动,有序引导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参观校园、校史馆,全面展示百廿一中的教育内涵;暑期期间,以“育人不停歇、放假不放手”的主动精神,开展“大交流、大家访”活动,省级班主任工作室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教育恳谈活动,讲述教育故事,加深理解共情;今年1月13日,隆重举行济宁市第一中学全环境立德树人奖学金颁发暨家校社协同育人表彰大会,邀请太白湖区驻地单位负责人,初中生源学校校长、班主任以及各年级部家委会代表等参加,有效凝聚起社会各界的支持力量,为教育教学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提炼教育成果,通过济宁广播电视台《济宁教育》、《教之有道》栏目,济宁市教育局公众号,学校公众号(2023年度累计发布339篇)等平台,广泛宣传办学内涵,传递教育教学动态。
做好社情民意答复整改工作。2023年2月设立“校长服务热线”,5月,开展“校长接待日”“校长谈心日”活动,11月开通校长信箱,以开放办学的姿态,畅通家长、学校、教师表达诉求的通道,全面倾听社情民意,通过建立热线受理机制,架起学校、家长、社会“连心桥”。定期进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破除家校沟通间的“中梗阻”。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让部门、教职员工在处置热线投诉过程中,不断规范完善自身教育教学管理行为,提升社会满意度。2023年度,共回复处理市长热线309条,校长热线164条,教育民意通诉求66条,网信办敏感舆情43个,网络问政33个,校长信箱2条。
加强与高校对接,借力高校招生实现价值引领。与济宁学院、海军航空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天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签署优秀生源基地协议,邀请中山大学药学院袁月梅博士等高校专家进行科普宣讲,力争在实践培训、师资培养、学科大中衔接等方面走出新路。举办2023年“拔尖创新人才成长之路”公益课堂暨清华博士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激发学生自我发展。北大、清华、同济、哈工大等多所高校来校进行招生宣讲,4名教授来校做科学报告,引导广大学子树立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志向。
六、扛牢主体责任,守牢办学安全“一排底线”
2023年秋季学期,北湖校区首次按照设计规划,满额运行,6000名学生、120余个班级,给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全校上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风险防范,抓实隐患排查,统筹维护整改,做实做细学校安全运行保障各项工作,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下好管理功夫。压实各部门安全运行责任,明确各部门安全责任分区,构建起“全员、全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责任体系、“四级值班巡查”制度,做好隐患排查、问题上报、维护整改、反馈评价的闭环机制,向精细、精准化的管理要安全质量。提前制定寒潮天气应急预案,细化扫雪除冰、水电管网检修维护、值班备勤等措施,确保极端天气下学校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质量,下好支撑保障功夫。实施安保、消防、餐饮、电力、直饮水和地下管线每月一次大检查。开展汛期防汛演练,建立校园运行应急响应机制,快速解决空调、用水、极端天气等问题,确保校园平稳有序运行。严格落实餐厅每日巡查制、每日晨会制、领导干部陪餐制,积极邀请市场监督部门等部门来校督查,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学校食堂荣获“山东省学校星级食堂”称号。
三是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下好守护预防功夫。针对春季心理问题多发的特点和“后疫情时期”教学中的深层次问题,组织7000余名学生进行心理普查,生成138份心理调适班级工作报告;建立由专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学科教师、心理委员组成的心理健康工作团队,构建起心理普测-风险预警-分类干预-反馈追踪的闭环管理流程。通过谈心谈话、情感疏导、心理咨询等手段,育人育心,帮助学生尽快克服困惑、焦虑。
七、强化协同保障,筑牢高标准运行“硬支撑”
在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带动下,全校教职员工务实笃行,担当奉献,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顺利完成中考、春夏季高考、夏冬季学考、艺术统考、研究生考试、听力高考等各项大型考试组考任务和学校特长生测试工作。在今年的中高考中,统筹监察、身份识别、流动监考等内场工作人员,首次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察服务体系,为学生在内场提供全时段的优质服务,保障考试运行更加顺畅、有序、规范。
暑假期间,各年级部统筹谋划学生假期安全管理、防溺水、作业答疑、学习监督等工作任务,获得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各部门通力协作,完成教师调配、阳光分班、毕业年级返校自修、校园校舍环境提升、学生公寓清理等工作,确保校园以美丽的姿态正常开学。圆满完成“2023·未来班级建设交流暨全国名班主任报告会、济宁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合唱活动展示专题辅导报告会、原外交部副部长张德广校友重返母校等活动的接待承办任务,学校办学的服务意识、各部门的协同能力得到一致肯定。在“新时代、新济宁”书画篆刻名家作品进京展出活动中,学校积极组织北京校友会参加活动,效果突出,受到市委宣传部的高度赞扬。
春华秋实又一载,砥砺奋进续新篇。学校高质量发展进入新的突破时期,我们将持续深化主题教育内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深入落实林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以“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豪情激扬、“事事当争第一流”的斗志,振奋“不待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努力开创立德树人、铸魂育人新境界,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更强的发展新路。
济宁市第一中学
2024年2月21日